供稿单位: 编辑发布:石庆福 日期: 2013-09-18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13〕423号)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领域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等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3、凡没有作为第一项目负责人申报2012、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不得申报;
4、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博士点建设学科和硕士点建设学科倾斜。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负责人要认真阅读《实施办法》(附件1),通过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从云平台下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申请书》初稿(9月27日前完成)。
2、请申请人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见附件2)进行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分数说明。二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应根据上述《自评标准》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和评审,将论证充分、最具竞争力的人员(每个单位限1项,材化学院2项:含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项)上报科技处。
3、学校拟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论证,择优推荐4项(含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项)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书》中“2010年以来主要科研绩效”要严格按年限要求填写,不得填写2009年12月31日前的科研成果。
2、时间要求:
9月24日前各单位上报预申报项目名称、负责人,9月27日前提交校内评审用的《申请书》和《自评价标准》(一式10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应包括有申请人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向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报的ppt(电子版,10分钟);
9月30日前完成学校择优推荐。
3、网上正式申报要求:
通过学校初评的项目,负责人要再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正式申报,科技处负责网上审核。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中“通知公告”栏目相关内容。特别注意:
(1)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统一命名为“单位申请人姓名.pdf”,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重大项目(国家基金等)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教学或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代表性论文、著作等首页扫描件;期刊检索、收录、引用证明等材料;
(2)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
(3)请申请人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附件2)进行自我打分,并在表格后附注分数说明,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
(4)申请者网上申报截止时间:10月10日24:00。
(5)网上申报地址: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
http://zzuli.rcloud.edu.cn/
4、正式纸质材料要求:
10月10日,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上报正式纸质材料,具体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材料,不包括电子讲稿和自评标准)。每单位报送汇总清单(云平台打印生成并加盖公章)1份、《申请书》2份(A4纸型并加盖公章)、自评标准及其修改意见1份(单独装订);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联系电话: 63556283
电子信箱:kjc-jhk@zzuli.edu.cn
科技处
2013年9月18日